北京延庆北京市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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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  京延社保催字〔****〕*号北京锦绣前程金属加工厂:  你单位职工苑庆海(******XXXXXXXX****),于****年**月**日发生工伤,****年*月**日死亡,经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工死亡,认定结论通知书编号:京延人社工伤认(****T*******)。因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单位应当支付该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你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你单位偿还。现工伤职工苑庆海家属田秀琴、苑冰冰、苑娜娜、苑松松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现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依法支付苑庆海近亲属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元。*.丧葬补助金*****元。*.自****年**月起每月支付其妻子田秀琴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元至其出现停止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法定事由出现时止。法院已执行的*****.**元除外。  如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我中心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有疑问,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派单位职工持《授权委托书》与我中心联系。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号 联系电话:********  北京市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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