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3-10206号信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审判业务系统及网站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含网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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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年审判业务系统及网站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含网络设备)*、招标编号:shcg**-******、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年审判业务系统及网站办公系统升级改造(含网络设备)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交付地址:中山北路***号*、交付期:**天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具有网络设备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本项目网上投标培训安排在****年**月**日下午*:**,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楼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携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务必参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网上接受投标时间:****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二)**:**,(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cn)*、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号*楼***室*、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号*楼邮编: ******联系人:许殷泰电话:***-********传真:***-********Email:******.cn采购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中山北路***号邮编:联系人:丁书东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