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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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号和【****】***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省内自筹**%,国内银行贷款**%,******(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临离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沥青材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项目概况山西省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位于临县陈家庄以北* Km处,与太佳高速立体交叉,设临县枢纽,接西纵高速岢岚至临县段,终点位于柳林县郭家山村南,接拟建的离石至隰县高速公路,主线全长**.**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米,分离式路基宽度*×**.**米。全线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面工程各结构层所用的沥青和改性沥青采购招标,标段划分及采购数量如下:标段材料名称规格类型单位数量包装交货地点LQ*石油沥青**号A吨****散装依据路面施工进度沥青需求量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改性沥青**号A吨*****改性乳化沥青**号A吨****二、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 万元(含)以上,具有生产本次招标所列规格、型号材料的生产许可证或由国家相关部门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近三年至少成功完成过*个供货数量不少于 ***** 吨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沥青供货项目(均以签订合同的数量为准),均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对本项目沥青标段进行投标。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四、投标人必须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五、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系指制造商)或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系指代理商,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参与投标的标段)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临离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吕梁市离石区城北街道办李家沟村)*层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 元,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联系表一份(A*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七、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七楼会议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年*月**日**时**分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九、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十、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十一、 招 标 人:临离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城北街道办李家沟村邮 编:******联 系 人:景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号久凌大厦**/**层山西地址:太原市南中环街***号企联大厦*层西单元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