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道路、围墙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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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 已由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浦江县******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对该工程的 道路、围墙配套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及简况: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道路、围墙配套工程,道路总面积约*****平方米,排水管道总长约****米,给水管道总长约****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管线预埋、围墙等工程。太阳能路灯工程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建设地点:位于职业技术学校东侧。*.*计划工期:西侧围墙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工;一期区块(不含一、二期中间道路)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工;一、二期中间道路及二期区块工程必须在****年**月**日前完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工程预算投资额:约 ***万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当年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两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当年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及以上行政处罚的;(*)近两年发生其它违法违纪行为被县级及以上纪检或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在建工程的(符合浦政发【****】*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虽无在建但已发中标通知书的;(*)虽未在建但已签订合同的;(*)不符合浙政发[****]**号文件第十七条有关规定的。*.*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应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还应符合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条规定。*.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实行√ 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不记名方式购领招标文件*)、 ****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日正常售标),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 时至 **:** 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号)二 楼投标报名厅。联系人:沈辰 黄帆 联系电话:****-********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时止,逾期不再出售(暂定*个工作日)。*)、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交易席位费***元/家,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投标企业如果在原交易会员有效期内,开标时凭购标收据和授权委托书退还交易席位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年 * 月** 日下午 ** 时前汇至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注明用途),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媒体*、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浦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浦江县大桥北路**号*楼 地 址:浦江县大桥南路**号二楼邮 编:****** 邮 编:******联 系 人:蒋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