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四调联动”品牌建设】年轻夫妻把婚离,人民调解化难题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部分年轻人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较短,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因双方性格不合没有感情等种种原因而匆匆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成了难题。近日,花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和平解决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割问题。 原被告双方为**后年轻夫妇,婚后育有一子。因双方性格差异大、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被告无固定工作,收入单薄,且经常查看原告手机,限制其自由,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到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仔细询问了原、被告的婚姻家庭情况,并耐心引导双方从利于亲情延续的角度出发,和平解决纠纷。经过沟通,双方均表示无法在一起共同生活,并自愿达成离婚的调解协议。双方就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院调解在离婚案件中起到积极作用,通过法官的调解和耐心的引导,帮助双方当事人在尊重彼此权益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减少了矛盾冲突,实现了司法便民、利民的目标。 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结果,不仅涉及解除夫妻关系,还涉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既有判决离婚的方式,也有调解离婚的方式。调解离婚可以有效缓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且有可能找到重归于好的契机。即使不能和好,也可帮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面对未来的生活。通过调解亦能达到双方合法、合理、公平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拟稿人:郭晶晶  核稿人:张晨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