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崇左市城南一路工程I标招标文件补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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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崇左市城南一路工程I标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序号原文修改后*原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原“*.要求提供法人承诺书,承诺投标人中标后独立承包本工程,决不分包或转包,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公正日期在截标时间之前。”*.要求提供法人承诺书,承诺投标人中标后独立承包本工程,决不分包或转包。*原招标文件第**页,资格审查保证项目第**项,原“**、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工程不转包、分包承诺书。(此承诺书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工程不转包、分包承诺书。特此通知。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钟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工 ****-******* 招标人:崇左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