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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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年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整治不力。****年*月,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民声呼应》上对亳蒙高速二期项目擅自变更拌合站建设地点、扬尘及夜间施工扰民问题作出批示,要求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亳州市有关部门调查后责令其停止建设,但施工单位在未解决扰民问题的情况下,持续违法建设。至督察时,项目已基本建成”。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年*月,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民声呼应》上对亳蒙高速二期项目擅自变更拌合站建设地点、扬尘及夜间施工扰民问题作出批示,要求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亳州市有关部门调查后责令其停止建设,但施工单位在未解决扰民问题的情况下,持续违法建设。至督察时,项目已基本建成。 二、整改实施主体涡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三、重点措施*.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责令企业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扰民问题。*.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四、完成时限****年**月**日五、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责令企业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对拌合站料仓和搅拌机组全封闭,安装了喷淋降尘、防治噪声、车辆冲洗、洒水等设施; 二是要求企业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补充说明报告书并进行备案。 三是依法对安徽省******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截止目前,该拌合站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地已恢复原貌。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了市交通运输局的初步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向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电子邮箱:bozhoujt@***.com****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