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关于公开征求柯坪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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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有关企业:为切实增强群众节水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减轻企业污水处理运行负担,保障污水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新发改委农价〔****〕****号)等规定,在认真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充分调研论证,制定本方案:一、污水处理费收费调整标准(一)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元/m*调整到*.**元/m*;(二)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元/m*调整到*.*元/m*;?(三)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元/m*调整到*.*元/m*。?二、征收方式及相关政策?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方式、减免政策及其它问题仍按原规定执行。?三、征收范围柯坪县污水排入污水处理主管网,并经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的相关个人、企业等。四、相关事宜(一)城镇污水处理费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按实际用水量计算,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减免、截留、挪用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二)县住建交通运输局要健全征收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费足额及时征收,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水务公司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住建交通运输局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市场价格监督,并接受县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和审计等;污水处理厂(站)要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改善环境质量;收费单位要将征收标准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对后期接入主管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依照上述标准征收。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各有关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凡有意见建议的,可在****年**月**日前到柯坪县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室(地址:柯坪县解放路**号)反馈,也可通过电子邮件*********@qq.com进行反馈,反馈需注明您的基本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意见反馈接收人:罗建明、张展鹏意见反馈电话:***********、***********柯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 ****年**月*日 分享分享到:分享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打印本页js代码上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