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宣城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3标段(郎溪县)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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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号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涛城镇白茅岭S***省道东侧*号楼项目名称安徽省宣城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标段(郎溪县)项目编号LXX-GC-GK-*******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外环南路与人民南路交叉口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号楼****室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李颖、项目总工:时兴文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证书编号:皖************、(FG)********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砀山县****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联网路**标段*、南昌县****年蒋巷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南昌县****年蒋巷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其他:项目总工业绩:砀山县****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联网路**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管委会紫蓬村小庄村民组**号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吴李梅君、项目总工:黄涛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证书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屯溪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傍霞路、三充公路、朱村公路、里南塘道路)*、怀远县****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二标段 ;*、肥东县桥头集镇****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屯溪区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傍霞路、三充公路、朱村公路、里南塘道路)其他:项目总工业绩:怀远县****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二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藕山镇新开村新开组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综合得分:**.**项目负责人:赵伟、项目总工:施发林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职称证书证书编号: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投标资格业绩:/企业业绩:[if !supportLists]*、[endif]岳西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南河村至明堂村道路改造工程)[if !supportLists]*、[endif]淮上区周裔路(周口-梅桥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罗汤路改造工程菖蒲镇段其他:项目总工业绩:肥西县****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赵大塘路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投标文件投标函中项目经理与所提供的项目经理证件姓名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否决其投标。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其他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