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广东省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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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GXHZ*******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一批)三、本项目采购预算:/四、项目内容、需求:(详见招标项目用户需求)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供应商必须具备采购设备的经营资格,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备注: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a、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及法人、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b、投标人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c、近三年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承诺书。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号综合楼*******惠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七、招标文件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提出质疑。八、投标截止及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分(****年*月**日*:**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九、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庄上二村**号综合楼*******惠州分公司开标室。九、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人:钟先生电话:****-*******传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