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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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长自然资规收(****)**号根据长兴县建设发展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长兴县总工会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坐落于雉城镇解放西路**号,土地证号为长土国用(****)字第*-***号,用途为机关、宣传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四至范围:东至实验幼儿园,南至解放中路,西至通泰大厦,北至西鱼巷(土地四至范围和面积以实测为准)。被收回土地补偿事宜,由长兴县土地储备中心依法负责实施。(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