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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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自然资规收(****)**号根据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建设发展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长兴太湖龙******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坐落于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陈湾村,不动产权证号为浙(****)长兴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四至范围:东至龙之梦雅仕酒店,南至林地,西至龙之梦瑞峰酒店,北至太湖龙之梦古镇(土地四至范围和面积以实测为准)。被收回土地补偿事宜,由长兴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依法负责实施。(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