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4年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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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皖财社****〔***号〕)文件精神,****年度全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元/人/月提高到***元/人/月,以上调整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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