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环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拍出告字[20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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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HX****-**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环县县城城北区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庆阳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庆阳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网上拍卖,地点由竞买人自行确定。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http://***.******.***.c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需在**日内交纳出让价款的**%并与环县国土资源局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内缴纳,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抵顶本宗地的成交价款。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出让宗地的出让价款中不含应征的税金,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庆阳市国土资源局一楼联 系 人:周先生 武先生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