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复核认定石角镇等6个镇为无传销乡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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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冈县无传销乡镇(街道办)申报办法》规定,佛冈县创建无传销镇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县*个镇复核“无传销镇”的情况进行工作考核。经县政府审批同意,拟定高岗镇、迳头镇、水头镇、石角镇、汤塘镇、龙山镇为“无传销镇”。  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向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李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号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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