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佛禅祖劳监欠告字[2024]第3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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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佛******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季华七路**号A座一楼A***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东星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我队在****年**月**日期间接到多人的投诉,称他们被佛******拖欠****年**月至****年**月期间的工资,要求佛******支付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年**月**日**时**分到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队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名称、涉嫌欠薪情况及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   联系人:罗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佛禅祖劳监欠告字[****]第****号).pdf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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