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营口经济开发区宏升采石场“青山工程”项目04172013150137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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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经济开发区宏升采石场“青山工程”项目[ 招标单位: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 ]招标代码:************** 建筑工程辽******受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的委托,为营口经济开发区宏升采石场“青山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营口经济开发区宏升采石场“青山工程”项目*.招标人: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项目地点:鲅鱼圈区*.项目规模:营口经济开发区宏升采石场“青山工程”*.资金来源:政府资金*.计划开、竣工时间:整体项目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竣工,其中各单项工程的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二、投标人资格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应具有与所投标段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外埠企业须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环境处备案,与开标前提供相关资料。*.具备承担工作内容所需的设备与技术人员;*.投标人需具备BBB级以上信用等级报告;*.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报名及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自****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辽******出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号华阳国际大厦**层****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四、开标时间、地点及发布公告的媒介:*.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号华阳国际大厦**层会议室联系方式:招标人: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办公地址:营口市鲅鱼圈昆仑大街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辽******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号华阳国际大厦**层****室邮 编:******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账号:********************联系人:扈坦坦、宋兵、张文娇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