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地震预警自动观测站建设项目(第二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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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受佛山市地震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地震预警自动观测站建设项目(第二期)(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FSJYCG*******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地震预警自动观测站建设项目(第二期)(第二次)三、采购预算:***.*万元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地震预警自动观测台站、技术系统、通信网络、供电、避雷、监控等设施建设及台网中心的建设。台站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将充分考虑到台站的综合应用;台网中心的建设将充分从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扩容性等方面进行设计和实施,最终实现佛山市地震预警功能。五、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万元及以上;*. 工信部认定的软件企业,能提交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工信部认定的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通过ISO****认证;*. 投标人须提供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组织实施过地震地震预警台网系统的建设,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组织实施过地震地震预警台网系统的建设。投标人投标的系统及产品应与佛山市地震局目前已运行的佛山市地震预警自动观测站(第一期)台网系统相兼容;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能接入佛山市现有的强震台站数据;必须能接入正在建设“佛山市地震烈度速报数据处理系统”;并提交详细的台网技术系统兼容,台网系统集成的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具备完整的系统维护、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体系;*. 位于珠江三角洲的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六、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五个工作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东建大厦**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八、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详情可直接向采购人了解。九、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东建大厦**层佛山市******会议室。十一、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东建大厦**层佛山市******会议室。采购人:佛山市地震局联系人:司徒先生电话:****-********联系地址:佛山市绿景一路**号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传真:****-********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东建大厦**层佛山市******详见附件网址:http://***.******.***/gdgpmsPortal/jsp/article_content.jsp?articleId=*********e*****b***e****b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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