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关于安徽省皖西同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建材新型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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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环评〔****〕**号关于安徽省******
环保建材新型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徽省******:
你公司报来《环保建材新型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安徽省******环保建材新型建筑材料项目位于舒城县南港镇国道***段(G***烟汕线)亚孚同济加油站东侧,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亩。主要生产工艺为:钢筋通过下料、折弯、焊接、组装成钢筋骨架,将水泥、砂石、水通过计量、搅拌后再与钢筋骨架进行浇筑振捣、表面刮平、拆模检验、自然养护等工序加工,可实现年产给排水涵管****t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环境政策和舒城县南港镇总体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从环境管理角度,原则同意项目按照******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设。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须做到以下要求:
*.项目建设须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范围内,不得超范围建设。从合法途径购买砂石等原辅材料,混凝土用于本项目产品生产、不外售。
*.切实做好项目废气的有效收集和规范处置。建设整体式生产车间,所有生产工艺、原料堆放均位于封闭车间内,严禁在厂区内露天堆放。筒仓粉尘经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厂区地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车辆运输扬尘落实道路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扬尘污染。确保粉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中的标准要求。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一口对外”的标准要求,规范雨、污管网建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产品养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产品养护、设备清洗、地面冲洗;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地面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于农业综合利用。
*.规范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管理;切实做好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混凝土块、焊渣、废金属边角料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日产日清。
*.切实做好搅拌机、焊接机、抹平机、下料机、折弯机、振捣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的减振、降噪及其生产车间封闭,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规范操作行为,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噪声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规范材料及泥土外运,避免夜间作业,尽可能减少开挖面,严防水土流失,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六安市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组织生产、治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总量排污。
三、环境管理要求
*.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含简化、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试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转正常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的通知》(皖环函〔****〕***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 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自觉接受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事中事后监管
南港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属地管理,县住建局负责行业管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日常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年**月*日
抄送:南港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环评单位、设计单位。
    附件(舒环评【****】**号)关于安徽省******环保建材新型建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