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游仙区连片司法所开展第四季度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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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的学习和理解,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减轻心理压力,缓解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预防再犯罪发生。近日,游仙区司法局结合本季度“三新”学习教育计划,组织经济试验区、游仙、石马片区司法所***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第四季度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主题邀请律师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从合同的订立原则、形式与效力判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变更转让规定,再到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系统阐释。结合诸多现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条文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 随后,活动邀请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心理老师进行授课,通过轻松有趣的互动游戏,帮助他们释放压力,增强了沟通能力,对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更积极的态度。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附青山警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结合近一年来我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导致提请撤缓收监、行政拘留等案例进行剖析,让社区矫正对象真切感受到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引导其自觉遵守各项矫正规定,积极参加教育学习与公益活动。 最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小洪强调:一是要明确身份意识,端正态度,筑牢良好思想根基;二是要在“矫行矫心”上下功夫,强化在矫意识和法律观念;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懂规矩、守法律,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积极参与矫正,顺利重新融入社会。 此次学习教育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提供了内生动力,也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走深走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游仙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丰富集中教育方式方法,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帮扶内容,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拟稿: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审核:王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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