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红棉大道工程—山前大道~风神大道段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编号:2013-0735]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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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大道工程—山前大道~风神大道段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成)四川西南************江苏省交******投标价(万元)***.******.***.****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得分***.******.***.**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魏立新/粤高职证字第*************号朱立安/国色职资字****号张宇峰/*******-S*** 中国******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黑******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主)******(成)广******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主)******(成)******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主)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成)中国有色金属长******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肖慧;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楼;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网址:http://***.******.***.cn/cms/wz/view/other/jgy.jsp?channelId=null&inf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