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烈山镇凤凰小区房屋维修工程(西区)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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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镇凤凰小区房屋维修工程(西区)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FZ-****-*** 二、项目名称:烈山镇凤凰小区房屋维修工程(西区)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军王行政村王庄***-*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 烈山镇凤凰小区房屋维修工程(西区) 施工范围: 烈山镇凤凰小区房屋维修工程(西区)主要施工内容:屋面原貌不动,新做镀锌钢管支撑,全覆盖树脂瓦,更换落水管等施工内容。(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个日历天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 号文规定、皖价服【****】**号文计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与沱河路交叉路口南***米  联系电话:陈书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濉溪县御溪美景**栋; 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与沱河路交叉路口南***米  联系方式:陈书记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濉溪县御溪美景**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梅 电话:***********附件:成交结果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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