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年芜湖市繁昌区企业代办保姆式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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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HR皖B【招】CG********
二、项目名称:****年芜湖市繁昌区企业代办保姆式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号;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海螺花园**号门面*-**
成交金额:设立注销**元/件、变更备案**.*元/件、餐饮、超市食品经营许可***元/件,共计不超过**.*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芜湖市繁昌区企业代办保姆式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五、评审名单:
郑伟、王健、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若中标价在 ***万元以内,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的 *.*%;(*)招标代理费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质疑和投诉的联系人:强文花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
联系方式:李军***********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国光万豪广场a座
联系方式:强文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文花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