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西丽街道阳光社区街心公园建设工程自行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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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阳光社区街心公园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贰拾陆万伍仟伍佰零伍元玖角玖分(¥******.**元)  *.定标规则: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需求  拟通过该项目对阳光社区松白路与天宝路交汇处的街心公园进行修缮,保障辖区居民居住安全,提升社区居住环境。(具体需求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或授权书)的分支机构(******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承诺书(或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报名文件》)。  *.供应商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报名文件》)。  *.供应商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报名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四、公告期及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扫描件(光盘或U盘)《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的公示期内,将《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一并送达至采购人处(西丽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及《应答文件》不予接受。  *.文件形式:  (*)《报名文件》:提交一份正本(纸质版+电子版,每页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密封。该文件的内容按本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  (*)《应答文件》: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电子版),封于同一密封袋(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不予接受。该文件的内容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留仙大道****号  联系人:庄工  联系方式:********-****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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