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关于撤销“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乡、燎原乡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标项招标结果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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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根据陕西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陕水招函[****]*号)意见,“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乡、燎原乡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标项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因此,撤销****年*月**日公示的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乡、燎原乡重点段防洪工程施工标项招标结果公示。项目法人:紫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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