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力洋镇凤山公墓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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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宁海县力洋镇凤山公墓改建工程*.*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力洋镇内,为单穴墓,共****座,预算价为******元。计划工期 ** 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招标内容:场地清表及平整压整、墓穴制作及安装、停车场、路面等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 * 月 ** 日 *:** 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宁海县内独立法人资格(指注册地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或市政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土建或市政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宁党办[****]**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 时。*.* 开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投标保证金:*、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cn法规制度”)*、帐户名称:******宁海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银行帐号:********************、保证金金额:壹万元。*、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缴入银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力洋村经济合作社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力洋村联系人:张仁泽联系电话:***********招标代理人:******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号联系人:叶欢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