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12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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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连城紫金姑田铜多金属矿一期选厂、尾矿库和矿浆输送管线及附属设施项目龙岩市连城县姑田镇溪口村与郭坑村交界******福******主要由原矿仓、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及其配电室、筛分车间、粉矿仓、磨浮车间、压滤车间、精矿车间等组成;尾矿库设置在选矿厂往西方向的四顺亭。本次环评的一期选矿厂处理能力为****t/d,选矿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球磨+浮选(硫化矿混合浮选—混合精矿再磨后脱硫—浮钼抑铜”)+浓缩脱水”工艺,生产铜精矿和钼精矿,年均产铜精矿****.**t,含Cu金属量****.**t;钼精矿***.**t,含Mo金属量***.*t;选矿产生的尾矿送至四顺亭尾矿库堆存,尾矿库一期有效库容为***.**×***m*,服务年限**年,可堆存尾矿***.**×***t;尾矿输送管线架管敷设,总长度为*km。*.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选矿厂区和尾矿库实行雨污清污分流。朱坑选矿厂用水来源于采矿工程的矿井涌水、废石场淋溶水和选矿工程尾矿库的回水。选矿厂精矿浓缩工段溢流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选矿浮选尾矿浆和收集的选矿厂场地雨水经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处理后,大部分返回选矿厂使用;剩余小部分尾矿库溢流水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收集由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选矿厂场地和尾矿库应采取防渗措施,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和土壤监测点,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监控计划,制订跟踪防范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选矿厂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原矿破碎、筛分、下料、转运和料仓贮存等产尘工段废气经收集由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根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生产车间密闭沉降、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在车间内;干燥工段燃烧废气通过*根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道路及运输扬尘通过车辆冲洗、车厢遮盖、道路硬化绿化和洒水抑尘等措施进行控制。*. 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自然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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