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彭山区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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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的通知》(川建城发〔****〕***号)要求,****年**月*日,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发改、水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从基础管理、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管理、水质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七个方面对彭山区彭祖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考核,考核得分**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电话:***-********。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