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监控、音视频采集与展示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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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监控、音视频采集与展示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编号:HCZX-****-***)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号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小姐)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怀柔区南华大街**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或********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理由:更改招标公告内容更正事项: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合法供货资格和提供服务能力且登记领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 更改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合法供货资格和提供服务能力且登记领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单位。”二、将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将公告和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项目联系人:蒋春伶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