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建新中路(阳明路-319国道)新建工程项目法人招标(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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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中路(阳明路-***国道)新建工程,经鼎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采用申请财政预算支出,分四年解决投资建设资金,经常鼎发改价招[****]**号文件批准,由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建设项目招标人。现委托湖南******,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项目法人。一、项目名称:建新中路(阳明路-***国道)新建工程二、建设地点: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三、招标内容:路面、水稳层、路基、给、排水设施、综合管线、路灯、绿化及附属工程等。四、工程总投资:约****万元人民币五、回购方式及担保:采用申请财政预算,分四年给付。六、报名条件:①凡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②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万元;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年末的对外长期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③具有与所投标段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具有本项目的项目资金银行资信证明;④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凡具有投资建设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佰万元整(银行转账)*、开户名称:常德市鼎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鼎城区支行银行账号:*******************八、报名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上午*时至下午**时。逾期不予办理。九、报名方式:本项目要求预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鼎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使其收到。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银行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为准。招标人负责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视为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意******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常德市鼎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鼎城区政务中心五楼)进行报名登记:*、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项目开始报名至开标结束被委托人必须是同一人,并且是本企业人员);*、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十、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德市鼎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 朱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联系人:李忠勇 肖德进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