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谯城区部分商业小区未实现雨污分流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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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文本《亳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反馈问题中指出:“谯城区**个商业小区仍有**个未实现雨污分流,目前也无改造计划。”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一、整改问题谯城区**个商业小区仍有**个未实现雨污分流,目前也无改造计划二、 整改实施主体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三、重点措施对未实现雨污分流的**个商业小区实行雨污分流改造。四、完成时限****年年底五、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具备雨污独立分流系统,判定为雨污已分流的小区共**个。其中有*个小区存在个别雨污井串接或居民将阳台污水私接错接雨水口的情况,现已完成整改。二是不具备雨污独立分流系统、由雨污合流管网接市政污水管网小区共*个,排查发现个别小区内有污水外溢进雨水井,现已完成整改,目前市政雨水管网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日常降雨小区路面无积水。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向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反映。监管单位: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bzszffzzxbgs@***.com****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