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关于接受杨明同志辞去枣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接受杨明同志辞去枣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年**月**日枣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根据杨明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枣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枣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明同志辞去枣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