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关于连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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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连平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将连平县塔岭烈士墓园等*处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一)塔岭烈士墓园 地理位置: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绣缎镇塔岭村 保护级别:设区的市级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保护范围:以塔岭烈士墓园围墙为本体,东、北边向外扩**米,南边**米,西边以G***路边为界,面积为*****.**平方米。 (二)隆街革命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隆兴村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保护范围:以连平县隆街镇烈士集中安葬地本体外扩**米,面积为****.**平方米。 (三)大湖、三角战役革命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绣缎镇绣缎街街南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保护范围:东边以革命烈士纪念园本体向外扩*米为界,南边以居民地墙边为界,西边以路的另一边为界,北边以居民地墙边为界,面积为****.**平方米。 (四)张和邦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东北向***米黄岭半山腰。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保护范围:以纪念设施为本体,东边、东南边、北边、西北边向外扩*米。西南边以阶梯边为界,面积为***.**平方米。 (五)吴建昌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柘陂村新街公园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保护范围:以纪念设施为本体,向外扩*米,面积为***.**平方米。 (六)贵东革命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陂头镇贵塘村铜锣岭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保护范围:以贵东革命烈士集中安葬地本体外扩*米,面积为****.**平方米。 (七)陂头革命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坳头山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保护范围:东边、东南边、北边、西北边以连平县陂头镇烈士集中安葬地本体外扩*米,西南边以居民地墙边为界,面积为***.**平方米。 (八)上坪革命烈士纪念碑 地理位置: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上坪镇布联村水口桥西向**米处 保护管理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保护范围:以纪念设施本体外扩**米,面积为****.**平方米。 二、保护责任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