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补录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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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号)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录入工程项目信息的,补录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为确保补录信息及时推送至住建部相关平台,请各有关企业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四川省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系统操作指南》要求,于****年**月**日**:**前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合完成业绩补录并提交审核,届时将关闭企业申报端上报功能。请各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务必于**月**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届时将关闭主管部门审核功能。
特此公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