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贡市贡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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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遗条例》《自贡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市、区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贡井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二)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三)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形式存在;(五)具有鲜明特色,在贡井区域有较大影响。二、申报材料(一)项目申报推荐材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推荐单位,统一向区文广旅局提出本地区申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镇(街道)申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二)项目申报书:一式*份,统一用A*纸双面印制;电子文本用Word格式,内容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等。具体格式见附件*。(三)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材料等材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包括申报片一式*份(DVD格式)、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四)申报材料电子版(使用U盘拷贝):①项目申报书(word格式);②项目代表性图片(JPEG格式,高清);③授权书(PDF格式);④辅助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或扫描版)。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二)各镇(街)组织人员对拟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推荐项目名单,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贡井区文广旅局。(三)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区文广旅局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区级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通过名单,报区人民政府公布。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深入开展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第五批贡井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二)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三)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开展好项目申报材料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五、报送及联系方式请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时限从即日起至****年*月**日止,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确定项目保护单位、传承谱系不详、代表性传承人不明确、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单位:贡井区文化馆联 系 人:汤亚巍电 话:****-*******附件:*.镇(街道)申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汇总表*.第五批贡井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第五批贡井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贡井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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