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岭县环境保护局吉林省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岭县环保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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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岭县环保设备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岭县环境保护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岭县环保设备采购;*.*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招标范围:水源地防护围栏***米,垃圾箱***个,四轮车**辆,清运车*辆,铲车*辆,警示牌*个,具体供货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具备生产制造本货物能力的投标人须提交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 *月 *日至****年*月 **日上午*:**-**:**,下午**:**-**:**;*.*地点:吉******(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号*单元***室);*.*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法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六.联系方式采购人:长岭县环境保护局采购代理机构:吉******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慈光路***号一单元***室传真:****-********联系电话: ****-********联系人: 王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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