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关于撤销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白仓村一卫生室等54个村卫生室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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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贡市贡井区民政局《关于建议撤销贡井区**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函》(贡民函〔****〕**号),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白仓村一卫生室等**个村卫生室不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三、六、八、九条有关规定。经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审查,拟同意撤销其法人资格,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工作日)。若对该撤销事宜有异议,可于公告期间向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书面反映或投诉。投诉地址: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号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联系电话:****-*******。附件:拟撤销**家法人资格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自贡市贡井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