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洋项目环评拟批准公示】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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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苏LNG扩建储罐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区阳光岛; 建设单位:中石******;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区阳光岛江苏LNG接收站预留空地内,项目主要新建*座**万立方米LNG储罐及配套设施,新建*套取排水设施(包括*个取水口、*条引水管、*座取水泵房、*座加药间、*个排水口),在接收站内新建*条***米输气管道(接入沿海输气管线预留接口)及配套设施,新建*座***千伏东变电站(包括*台变压器和*条*公里电缆线路)及配套事故油池,拆除现有*座地面火炬和*座高架火炬,并新建*座海上高架火炬,拆除现有加氯间和***米管线管廊,新建***米管廊,新建*座*层调控综合服务中心,新增制氨系统、液氮储罐、空压机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接收站总库容达***万立方米,依托与协鑫LNG接收站共建共用的A*码头(已批在建),年接卸能力可达***万吨。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轻微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须切实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建设、运行期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接收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阳光岛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施工期机修油污水经施工场地隔油池处理后,与机械冲洗水一并采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机舱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施工悬浮物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化施工工艺等措施来减缓水体扰动。营运期废水食堂废水经新增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阳光岛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气化器冷排水经新增排水口直接排海。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中B等级标准,其余因子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冷排水排放执行《海水冷却水排放要求》(GB/T*****-****)中的相关管理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施工场地全封闭围挡和湿法作业、物料及土方密闭运输和暂存、加强机械车辆维护检修、及时清洗车辆和路面、选用低毒涂料等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运营期火炬长明灯燃烧废气通过新建的*座***米高海上火炬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采用安全阀减少放空、强化工艺管理减少操作损耗等措施。 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表*限值;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接收站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中型规模标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五)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弃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开挖土方部分回填至拟建项目,部分外抛至江苏如东临时性海洋倾倒区;施工废油及废油桶、废油漆桶、机修油棉纱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拆除的火炬及管廊等设备为企业固定资产,待履行企业内部资产管理相关手续后,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处置。营运期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及油桶、含油污泥、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和BOG压缩机维保产生的废冷却剂(乙二醇)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海水取水泵房过滤物、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制氮系统废吸附剂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或由厂家回收处置;陆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及食堂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本次新建的柴油储罐区、变电站事故油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工作意见(试行)》(通环办〔****〕***号)相关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水上工程施工作业尽可能避开水生生物敏感期;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第**号)、《江苏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规范》(****年)的要求开展生态补偿工作。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施工期按规范开展施工场地扬尘监测。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局C***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