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关于刘中果诉四川君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津西青劳人仲裁字〔2024〕第1084号)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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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公司:?????本委受理的刘中果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西青劳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津西青劳人仲裁字〔****〕第****号仲裁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确认申请人刘中果与被申请人******天津分公司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天津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刘中果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工资共计******.**元;三、被申请人******天津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刘中果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元;四、被申请人******天津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刘中果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元;五、被申请人******天津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刘中果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元;六、被申请人******天津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刘中果支付防暑降温费****.**元、冬季取暖补贴****元、集中供热补助费***元;七、驳回申请人刘中果的其他仲裁请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天津市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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