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关于调整县、镇、村三级河长负责河流(流域)人员名单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埔发﹝****﹞*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县、镇、村三级河长负责河流(流域)河长人员名单的公告以下。  附件:****年大埔县、镇、村级河湖长名单公告.xlsx大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