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绿岛丽景二期(定向经济用房)前期物业管理(第二次)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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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绿岛丽景二期(定向经济用房)前期物业管理(第二次)补遗发布如下:
补遗: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二、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 * 商务部分(**%) 项目经理(*分) 修改如下。修改前修改后项目经理(*分)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分;具有*年及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验且持有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证的,得*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提供人员学历证明、全国物业管理师证书及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分)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分,具有*年及以上物业管理从业经验且持有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提供人员学历证明、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物业管理从业经验年限以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上发证时间开始计算。注:本补遗通知与已发出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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