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国土告字[2013]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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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 **********海安镇平桥村**组(永安南路东、广场南路北侧)****.**商住限价商品房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元/平方米)二、竞买资格: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土地交易窗口(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地块编号:**********;报名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年**月**日 **时**分;挂牌时间:****年**月**日*时 至****年**月**日**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报名人认可的最低报价。若报名人为一人且未报价的,默认以挂牌起始价加一个加价幅度成交(报名人已报价的除外)。 *、中买者必须于挂牌成交后**日内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土地成交后*个月内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其余土地出让金于成交后*个月内缴纳。海安镇政府于受让人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日内划交土地,交地条件为净地,周边基础设施为现状。 *、该宗地内建设住宅均为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为高新区(海安镇)企业职工。 *、该宗地限价商品房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受让人报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后实施,需为企业工作和缴纳各项保险三年以上,并且愿意长期为企业工作的正式职工。宗地内住宅销售均价暂定为每平方米****元。 *、宗地内商业用房用于职工生活后勤服务及商业办公,不得对职工和社会出售。 *、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和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告中相关文件由出具单位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