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4年12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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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号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凤凰湾沿河堤防工程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旄儿港九九桥至胜隆加油站浙******凤凰湾沿河堤防工程为旄儿港两岸堤防及附属设施工程,整治长度约*.**km,河道东西走向,西至九九桥,东至胜隆加油站,配套闸站泵站等。/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油废气建议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施工扬尘严格按照*个***%的要求,即“施工现场***%封闭围挡,砂、石***%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外脚手架安全立网***%张挂”。*、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围堰基坑废水要求设置沉淀池,对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是道路洒水。(*)施工车辆与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要求设置隔油沉淀池进行含油废水处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者道路洒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并确保施工时生活污水不能排放附近河道。生活污水纳管排放至凤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应尽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降低组合噪声级,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在施工区两侧和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一定高度的简易隔声屏,以缓解噪声影响。噪声屏障约可降噪**dB,可有效降低环境敏感点噪声级。*、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输汽车、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产生的冲洗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定期上门回收。建设单位产生的土石方尽可能用于自身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土石方运输中加强运输管理,避免土石方散落和扬尘,做好土石方的利用和水土保持措施建设,防止水土流失。*******-*****-**-南太湖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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