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普陀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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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舟山市普陀区海塘安澜工程(小郭巨五星社区海塘浙江省舟山市 普陀区六横镇(六横岛西南部)舟山市******①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提升滨海生态环境;②建设内容包括提标加固海塘*.**km,拆除重建黄风咀水闸(规模不变,*孔×*m),提升改造郭巨山水闸(外立面改造,*孔×*m),新建旱闸;配套建设便民服务点*处(建筑面积***m*),绿化面积**.*万m*,堤防亮化提升等。③海堤防潮标准为***年一遇,海堤、水闸建筑物级别为*级,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型。/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贵局审批意见中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我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时,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对砼养护、汽车与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予以回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生活污水尽可能利用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在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设置生态流动厕所和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就近的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优质设备与采取隔音措施;多粉尘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报废机械等联系相关单位回收再利用。运行期主要环保措施:本工程属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运行期不生产工业污染物,也不改变周边区域的污染源强,配套的景观绿化工程还可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积极有利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三八路***号(六横社会治理与政务服务中心),邮编:******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