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丽水市后甫路(长虹街-小区支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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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丽水市后甫路(长虹街-小区支路)道路工程招标序号:丽建招A〔****〕***号招标单位:丽******开标时间:****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联系人: 朱海军 联系电话:****-*******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丽水******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叶鑫锋 资质等级:贰级 证书号码:浙************预中标价:玖拾万捌仟捌佰壹拾贰元整(¥:******.**元)工 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省******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陈钱煜 资质等级:贰级 证书号码:浙************预中标价:玖拾万玖仟柒佰玖拾贰元整(¥:******.**元)工 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第三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培艳 资质等级:贰级 证书号码:浙************预中标价:玖拾壹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整(¥:******.**元)工 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公示单位:浙江大兴******备案单位(盖章):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