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关于申报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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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号)、《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吉消[****]***号)、《长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消防救援局拟对****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全市范围内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填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年*月**日**时前,报市消防救援局备案(联系电话:********)。市消防救援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形成****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按照台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年度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仍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凡因上报信息不精准或瞒报漏报、未按时限上报的,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据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特此通告附件:*、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表*、消防安全管理人备案表德惠市消防救援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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