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流井区水务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一览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序号被处罚单位违法事实处罚内容处罚依据*四川**********年*月*日,我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发现四川******建设的自贡市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涉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违法,****年*月*日,我单位正式立案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该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该项目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报备,即开始交付业主投入使用,实际占地面积为*.**公顷。*.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处罚五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此项目占地面积不足五千平方米,为该处罚标准条款的下限,决定对四川******进行以下处罚:*.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处罚五万元整。*四川**********年*月*日,我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发现四川******建设的自贡高新区狮子山幼儿园涉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违法,****年*月*日,我单位正式立案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该项目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该项目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报备,即开始交付业主投入使用,该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公顷。*.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处罚七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项目占地面积*.*公顷,介于五千平方米至二公顷处罚标准条款的下限,决定对四川******进行以下处罚:*.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处罚七万元整。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