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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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法治建设与住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重要部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现将市住建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思想引领,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全年,局党组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与党建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积极在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活动,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解读二十大报告,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带头学法用法,发挥模范示范作用。****年,我局组织重点岗位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能力以及执法取证能力。以党建引领业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各处室人员业务轮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并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将法律规章贯彻到实际业务工作中,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通过理论讲解、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和解读活动。通过知识宣传视频在多个网站、APP以及地铁移动电视等媒介和载体发布,宣传房屋安全管控相关知识;制作住宅装修安全须知宣传海报在全市政府机关、酒店、小区电子小屏上滚动播放,累计播放达**万余次,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印发《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房屋安全使用手册宣传资料**万册,《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万册,积极宣传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安全生产月”座谈会,邀请**余家装饰装修头部企业代表参加会议,聚焦重点人群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讲座、会议、比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每个公民都知道自已的崇高义务是知法、守法、护法。(二) 规范执法,依法履行职能*、稳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一是撤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相应划转至市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市级承担的其他执法职责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内设机构承担,人员编制划转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设立执法监督处:负责拟订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定案件移送制度和流程,承担相关衔接和协调工作;三是明确住建与城管部门职责分工:重新调整分工,原按照“整体委托”原则由城管部门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单位承担的行政处罚权,不再实行“整体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市级承担的行政处罚权由市城管局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其他行政处罚权由市辖区依法实施。*、梳理执法处罚事项清单并明确案件移送制度。一是梳理执法处罚事项清单:按照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市住建局牵头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以城管部门、住建部门通知文件方式发布,该《清单》(第一批)共***项;二是出台文件明确住建城管协作机制:市住建局与市城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城管政发〔****〕**号),明确住建、城管职能调整内容,区两级城管、住建部门职责分工,两部门工作原则,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等两部门工作制度上级部署工作分工,上级交办、部门移送、投诉举报受理,遗留问题处理,重大复杂案件查处等其他有关事项,争议处置原则及实施时间等内容;三是出台文件规范内部案件移送程序: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印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号),对行政处罚案件移送范围、职能职责分工、内部审批流程、重大复杂案件讨论制度、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疑难问题协商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强化市级对区县(市)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先后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调度会、推进会、培训会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关于印发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等*份文件,指导区县共同做好行政许可等相关执法工作;二是强化监督考评。我局对区县(市)及园区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检查督促工作开展情况。以质安监督为例,****年至今对各区县(市)住建局开展*次季度检查,抽查**个项目,查处问题隐患***余处,签发限期整改**份、停工整改通知书**份、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份,下达工作提示函*份,《通报》多份;三是开展反面案例通报警示教育。每周开展反面案例通报,通过收集国内典型案例,每周通报并下发至各区县(市)及园区住建部门。*、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我局牵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能。一是坚持“一体化”联动,实现全覆盖创新。我局牵头,出台百余份改革配套文件或细则,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市政服务、中介服务全面纳入改革内容,基本构建较为完整的改革制度框架体系;二是坚持“一条链”精简,实现全流程优化。在抓好国家规定的立项用地、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大审批阶段改革的基础上,主动将改革链条向前延伸至项目策划阶段,向后延伸至不动产登记阶段,实现项目从前期策划到交房交证全流程优化,全面疏通改革梗阻;三是坚持“一张网”通办,实现全平台赋能。全省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通过与**个全省层面的系统“全联通”,实现“线下无审批”。实现工程建设“不见面审批”,相关做法及成效被中央人民政府网、人民网等专题推介;四是坚持“一站式”问效,实现全要素管控。打造工程审批服务监管“一站式”平台,实时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市政配套等工程建设的保障要素进行跟踪问效,实现“线上全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我局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和“双公示”制度,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等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和结果网上公示。随机抽查检查、审批惩处公示均在“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系统、“信誉综合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公示,切实做到行业监管全程留痕、问题跟踪、消退干扰、政务公开。(三)依法履职,强化权力监督*、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我局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长政办发 〔****〕 * 号)和增量政策公平竞争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上报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年共对我局制定的**个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统一管理。*、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件,行政诉讼案件**件。复议及应诉案件涉案领域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领域。针对案件特点,我局对各级应诉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总结信息公开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等程序,加强信息公开法律风险评估,确保依法、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二、存在的不足(一)新时代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待提升。存在工作的有效性、规范性和特色性不足、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通过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的方式还不够丰富。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条例等,落实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在依法履职尽责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强化机关负责人对应出庭案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应出尽出”原则,积极落实负责人出庭常态化机制。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利用好“长沙住建”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宣传平台,结合宪法宣传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宣传解读。四、****年工作思路(一)提升法治能力。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以学促干,带头示范,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行动力。(二)打造法治铁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三)做好法治宣传。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和重点内容普法“两手抓”,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建设领域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