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嵩县2012年陆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库区乡桥北村、崇都社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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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南省嵩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南省嵩县环保局、库区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年陆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区环境整治采购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嵩财购[****]***号二、拟采购项目:****年陆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库区乡桥北村、崇都社区)三、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库区乡桥北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清除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为(库区乡崇都社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清除采购项目)。四、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是****年度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入围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四、报名须知:符合上列条件的入围企业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配备满足该项目需要的专家和技术人员资质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前到嵩县财政局***、***房间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投标,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 ****-********地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嵩县财政局***、***房间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