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的通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为传承地域特色建筑文化,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发展,根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通过调查、专家论证、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并经过政务公开栏及政府网站公示征询,现将漳平市住建局、文体旅局、菁城街道推荐的西门头街区**处骑楼式店铺作坊公布为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请按规定进行合理保护利用。特此通告。附件:漳平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门牌号漳平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漳平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门牌号八一路门牌单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八一路门牌双号:***号、***号、***号、***号、***号。